各街道文化活动中心: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区依法治省(市、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区依法治区工作,根据省依法治省办、区依法治区领导宣传工作组及区文广新局的工作要求,锦江区文化馆结合实际,以开展法治文化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为载体,将普法宣传活动作为重要任务,于2014年10月成立了“锦江区文化馆法治文艺小分队”。为扩大宣传力度,充实宣传队伍,锦江区文化馆现面向全区各街道、社区招募法治文艺小分队队员(锦江区文化馆文化志愿者)。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
(二)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
(三)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自愿参加志愿服务;
(四)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服从安排。
二、队员义务
(一)积极传播文化志愿服务理念,弘扬文化志愿服务精神;
(二)遵守锦江区文化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文化志愿工作安排;
(三)履行本人志愿服务的义务及职责。
三、服务内容
(一)参与指导全区性群众法治文艺工作、开展法治文艺宣传及培训、面向全区征集法治类节目、进行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
(二)积极参与锦江区文化馆开展的各项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以多种形式将文化志愿服务工作传递到群众身边。
四、报名方式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锦江区文化馆(锦兴路91号)十一楼培训部现场报名。
成都市锦江区文化馆
2014年10月27日
(区文化馆联系人:郑乔野;联系电话:84479321,1860289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