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
关于开展锦江区第十三届社区文化节——社区精品文艺节目比赛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积极落实《关于印发<2012年锦江区第十三届社区文化节系列文艺活动比赛方案>》(锦文广新〔2012〕34号)精神,充分展示“锦江区第十三届社区文化节”启动以来全区街道群众文化建设成果,我局将于2013年1中旬开展“锦江区第十三届社区文化节——社区精品文艺节目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初赛、复赛
时间、地点由各街道自行确定组织
(二)决赛(由区文广新局组织)
1、时间:2013年1月2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结束
2、地点:(1)锦江文化中心5楼多功能厅(声乐、器乐)
(2)锦江文化中心11楼综合排练厅(曲艺类别)
二、节目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在初赛、复赛的基础上,每一类别(曲艺、声乐、器乐)分别推荐出1个优秀节目,于2013年1月17日前按要求将《锦江区第十三届社区文化节参赛节目报送表》(见附件)填写后报区文化馆参加决赛;
(二)节目类别:声乐、器乐、曲艺(包含诗朗诵、相声、小品、快板等各类型曲艺形式);
(三)声乐表演时长不超过6分钟(人数不超过10人);器乐(人数不超过10人)表演时长不超过10分钟;曲艺(人数不超过5人);
(四)节目内容健康,表演队伍服装整齐,精神面貌饱满。
三、评委
比赛评委邀请省、市、区有关专业老师担任。
四、奖项设置
(一)本次社区精品文艺节目比赛按照声乐、曲艺、器乐三个门类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600元)、优秀奖若干(奖金200元)。
以上奖项根据评委最终裁定,该比赛某些节目类别奖项可以空缺。
(二)组织工作奖若干。
五、比赛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比赛活动是对各街道2012年群众文化活动的一次总结性检验。
(二)按照通知要求举行初赛和复赛,严禁敷衍了事。
(三)积极组队和按时上报节目参加比赛,过时不报,视为不参加。
(四)各街道报送节目时将相关伴奏(必须为CD或者移动硬盘存储格式)一并上交。
六、其它相关事宜
(一)书法美术类已评选,本次不再比赛;
(二)舞蹈类待成都市“劲舞暖冬”比赛结束后再确定名次;
(三)参加比赛的部分优秀节目将参加锦江区第十三届社区文化节颁奖晚会(另行通知)展演;
(四)2012年1月21日上午10:00在锦江文化中心7楼办公室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五)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属评委会。
附件:锦江区第十三届社区文化节参赛节目报送表
锦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
2013年1月6日
活 动 咨 询:冯平 84466721;
节目报送联系人:高心甜84466721 刘乐13880777243;
附件:
锦江区第十三届社区文化节参赛节目报送表
街道名称:(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节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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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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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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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奏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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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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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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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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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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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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